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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学生参与实验项目管理规定

作者: 时间:2023-11-26 点击数:

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学生参与实验项目管理规定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 为了更加科学、规范地加强学生和实验室安全管理,更好地吸引、鼓励学生参与到实验室的各项工作中,提高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,提高其科研素养,特制订本规定。(注:本规定中所指“学生”为bat365中文官方网站所有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,“实验室”包括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的教学、科研、实践平台和学生自主创新平台,以及不在学院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实验室(平台)、实验实训基地等。)

第二章 申请与审批

第二条  参与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实验室工作的学生,必须本人填写《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学生参与实验室工作申请(备案)表》,经学院审批备案后,方可进入实验室参与相关工作。

第三条  参与学院管理之外实验室工作的学生,必须本人填写《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学生参与外部实验室工作申请(备案)表》,经学院审批备案后,方可进入实验室参与相关工作。

第四条  经学院审批、备案的学生,有资格在请假、学生综合考评、假期统一留宿、学院相关评优评奖等方面享有相关权利。

第五条  中途退出实验室工作的,必须报备,否则将追究其相关责任。

第三章 日常管理

第六条  所有参与实验室工作的学生,必须严格遵守学校、学院相关规定,不得因实验室相关工作影响其他正常的教学及学生活动。不得以实验室工作针对以下相关活动请假:

1) 正常教学活动;

2) 学校、学院统一安排的学生活动(含周四下午政治学习)

3) 学院每天的查宿(即:不得以实验室工作为理由旷宿)

第七条  每年新生的晚自习,可视具体情况请假,但每周请假次数不得超过2次。

第八条  参与实验室工作期间,如违反相关学生管理规定的,将由团总支视情节严重程度,参照第十一条或学校、学院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。

第九条  参与实验室工作的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相关管理规定,尤其不得因个人原因影响正常的实验教学秩序,否则将由团总支视情节严重程度,参照第十一条或学校、学院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。

第四章 奖惩

第十条  参与实验室工作的学生,每学期由相应实验室根据其现实表现评定等级。分为四个等级: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;其中,所有合格及以上等级的人数中,优秀、良好、合格三个等级的人数比应大致为1:2:1。

第十一条  参与实验室工作的学生,如违反实验室、学院、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的,按照违规情节是否严重,给予警告、严重警告、暂停工作、取消资格四种处罚之一。其中,情节较轻微的,给予个人警告、严重警告,由团总支直接下达;情节较重的,给予个人暂停工作、取消资格,由团总支协同相关实验室下达;情节特别严重,应当给予校级处分的,由团总支直接按照学校相关规定、流程办理,同时知会相关实验室直接取消其资格。

第十二条  一学期内受过任何等级处分的同学,期末评定等级最高只能为合格;被取消资格(含中途退出实验室工作)的同学评定等级直接认定为不合格。

第十三条  每学期的评定等级由各个实验室汇总至团总支,团总支汇总结果转达各个班委会,按照《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综合测评成绩评定细则》对该同学的综合测评成绩进行加分。

第五章 附则

第十四条  本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。

第十五条  本规定解释权归bat365中文官方网站所有。

第十六条  本规定执行之前已经进入各个实验室工作的同学,必须在执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补办申请备案手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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